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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从事生物药品制造业务,同时也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假如某一年股权转让收入较多,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达标,还可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呢?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50%以上,是企业作为制造业享受100%计算加计扣除优惠的条件,对于有制造业务的企业,即使当年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到50%…
查看详细申报前,纳税人通过填写《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提供纳税申报的基本信息。 每个税种的税源明细表根据该税种的税制特点设计。首次填报后,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更新维护数据后再进行申报。例如,7月份,某企业要申报2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6月份购…
查看详细2019年,税务总局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税务总局决定扩大合并申报范围,实行10个税种合并申报。合并申报对纳税人来讲有三点好处: 一是可以优化办税流程。纳税人申报次数减少了。合并申…
查看详细税务总局已经向社会发布了《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和《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 纳税人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反映纳税情况,包括各税种税款所属期、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缴税款、应补退税款等;附表反映减免税情况,分类详细展示纳…
查看详细申报前,纳税人通过填写《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提供纳税申报的基本信息。 每个税种的税源明细表根据该税种的税制特点设计。首次填报后,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更新维护数据后再进行申报。例如,7月份,某企业要申报2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6月份购…
查看详细(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函〔2016〕309号)的规定:“现将修订后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各表单执行情况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附件: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查看详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的规定:“一、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新增税源…
查看详细(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2号)的规定:“二、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申报表、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税源明细表分别合并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
查看详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的规定:“一、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新增税源…
查看详细2021年4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开始施行,大家是否在关注此项新政?我们将近期税务局热度较高的问答分为政策篇、申报篇、发票篇、基础篇四部分,就新政策的内容与操作进行全方位解读。今天,我们为您带来第二期——申报篇。 问 …
查看详细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大致需要如下几步: (1)下载安装登录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无需下载安装; (2)选择填报方式是否需要预填服务 预填服务会将您收入和扣除等信…
查看详细您未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前是不能查询的,您可以使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在申报过程中会自动为您计算您的应补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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