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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人才中小企业招才引智服务平台 被沈阳市工信局评为 沈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信诚人才中小企业招才引智服务平台 简介 “信诚人才中小企业招才引智服务平台”是辽沈地区卓越的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在稳就业、促发展方面,对区域经…
查看详细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沈医保发〔2023〕19号)。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构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设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从2024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构成: 1.在职职工…
查看详细政策依据:《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7〕63号)。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
查看详细政策依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的通知》(沈人社发〔2016〕17号)、《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1…
查看详细政策依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7〕6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政策的通知》(沈医保发〔2024〕28号)。 1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
查看详细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如果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完全恢复,无须工伤保险制度提供保障,就应当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
查看详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对此做了明确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查看详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
查看详细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采取药物治疗并经备案后可自愿在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或其他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两病”医保待遇。 符合规定的“两病”用药无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5%,高血压年限额为200元,糖尿病年限额为400元。同时患有两种疾病…
查看详细产前检查待遇:一个孕期内限额1500元,报销60%,不设起付线,异地就医不区分备案类别。 住院分娩待遇:在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含满28周引产、死胎)不设起付线,按基本医保相应等级医院比例报销。
查看详细持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或身份证)、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近期完整病历及相关检查资料到指定医院申报(定点医院名单及详细待遇情况可通过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网(https://ybj.shenyang.gov.cn/),“门规和门诊统筹”专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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