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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出台前,我们单位已经按照当地要求,申报调整了社保个人缴费基数并作了费款申报,请问怎么办? 答:按照政策规定,各省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各地一般在…
查看详细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有两种方式,分别是以单位方式参保和以个人身份参保。按照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
查看详细01 通行费电子发票分几类? ①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征税发票)。②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不征税发票)。 02 何时索取发票? ETC预付费客户可…
查看详细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可以自由选择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线上:最方便的办法就是在手机APP“掌上12333”上自行申领,足不出户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线下:居民通过在户口所在社区登记代办;户口不在本区的失业职工在参保所在区失业保险机构办理。 掌上12333APP手机APP具体操作方法如…
查看详细记者:电子社保卡在短短两年多时间签发突破两亿,有哪些成功经验可以总结? 人社部电子社保卡工作负责人: 电子社保卡突破两亿张是群众的期盼,也是各级人社部门和合作伙伴共同努力的结果: 一是实体社保卡经过20年的发展,覆盖全国13亿以上人口,积累形成了民生服务的品牌效应,群众用卡办事、领取待遇、就医购药…
查看详细取得2019年12月31日以前的财政补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取得2020年1月1日以后的财政补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
查看详细引言: 在电子社保卡签发量突破2亿之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针对群众关注度高、使用频率高的人社服务,推出系列文章,详细为您介绍如何通过手机上的电子社保卡,轻松便捷地办理、查询与您息息相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 今天老板让填一个我的职业资格证书信息,还很着急要,可是我…
查看详细有了医保,看病负担大大减轻;有了养老保险,退休后可领取养老金;有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有保障... 企业一旦停止缴纳社保费或减少缴纳,劳动者的各项待遇就会受到影响。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一些劳动者会遇到企业以各种理由不缴纳社保费的情形,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
查看详细最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决定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新政策执行后,不同类型的企业和个人如何享受社保费减免优惠?一组问答给你讲清楚。 中小微企业 …
查看详细1.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增值税征收率降低的政策? 答:可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明确,将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因此,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
查看详细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三项社保费和职工医保能否同时申请缓缴? 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三项社保费;各地出台的职工医保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因此,如果地方此前已出台缓缴职工医保政策,则可以继续执行。这样,企业三项社保费和职工医…
查看详细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 为全面反映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现发布2019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统计局 2020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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