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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2019年11月1日起,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5%;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
查看详细⑴目前未处于领取失业金状态:无需原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停保手续,我公司可以直接参保。 ⑵目前正处于领取失业金状态:本人于参保当月(遇节假日请提前办理)到户口所在地失业窗口办理失业金停领手续。 ⑶上家单位未员工缴纳失业保险,需要由上家单位办理停保手续。
查看详细营口市市中心 0417-2980251 营口市汇达广场市民服务中心 站前分中心0417-2923105 营口市站前区东风医院对面站前区办公大楼 西市区分中心0417-6666155 营口市西市区清华路月光园东门南100米 大石桥分中心0…
查看详细⑴手机app查询:下载“辽事通”app-注册账号登录-服务-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明细。 ⑶养老保险中心窗口带身份证原件查询。 **温馨提示: 营口参保养老保险缴费后,次月中旬可以查询到缴费信息。
查看详细(1)办理时间:每月25日-次月8日 (2)重复缴费退费所需材料: 企业重复缴费: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个体重复缴费: ①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 (3)在职非因死亡退费 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 户口本出生证明等)继承人的身份证及…
查看详细(仅允许办理营口户籍的并户): 辽宁省内合并: ⑴办理时间:全月 ⑵办理条件: ① 营口户籍; ② 果非营口户籍,但是在沈阳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也可以合并。 ⑶所需材料: ①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站前社保局办理并户 ②单位填写人员信息合并登记表加盖公…
查看详细⑴离职后由参保单位为您办理停保事宜,停保后默认不出具任何单据,辽宁省内可直接续保。 ⑵离职后如果入职其他单位直接由新单位办理缴费即可,如果以个体身份继续缴费,可到户口所在区或者常居住所在区的社保中心个体窗口办理缴费事宜,具体政策和操作以社保局答复和要求为准。不明事宜可拨打员工服务电话: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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