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_辽宁信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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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

作者:招才人力   来源:招才人力   日期:2021-12-20   人气:1030

辽宁省自2019111日起,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5%;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26号),临时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上调至90%;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上调至95%。下图是以20219月营口市最低工资标准1710元为基础的计发标准,具体以申报时现行政策为准,下图只做参考:

领取待遇类型

10年以下

10年以上

失领取业金标准

1539/

1624.5/

临时性提高领取失业金标准(至疫情结束三个月)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仅限疫情期间,无医疗待遇)

转异地领取失业金标准

按照各省市失业金标准执行

女职工失业金期间生育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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