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沈阳公积金提取方式有变化
作者:
来源:辽沈晚报
日期:2021-07-13
人气:1040
沈阳的小伙伴们
好消息来啦
在沈阳提取住房公积金
越来越简单方便啦
7月7日
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简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事项
新闻发布会召开
不用拿不动产权证书
就能提取公积金
日前,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简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7月5日起,职工购房后无需等待下发不动产权证书,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于2021年7月5日前现金购房的职工,按两种情况提取:
在2021年7月5日前未下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职工,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等要件,自2021年7月5日起两年内提取。
在2021年7月5日前已下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职工,按原政策执行,即持不动产权证书等要件,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内提取。
为更好支持职工购房
职工购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
也提高啦!
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偿还商业贷款的职工
可提取已偿还的全部贷款本息
还有9项提取公积金服务
也更方面啦
√ 现金购房提取
√ 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 偿还商业贷款提取
√ 偿还组合贷款提取
√ 租房提取
√ 退休销户提取
√ 集中封存销户提取
√ 单位注销封存账户提取
√ 丧失劳动能力销户提取
要问具体怎么方便了
“零材料”提取公积金
职工提取不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要件
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和沈阳公积金APP
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业务
而且业务自动审核完成后
提取资金即可同步到账呢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与不动产、民政、残联、人社、公安等部门协调,并与建行、工行、农行、盛京银行等十家商业银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主动对职工的购房、婚姻、伤残、退休、身份户籍、银行借贷及还款信息进行查询核验。
职工线上提取,取消柜面人工审核环节,中心业务系统将根据职工提供的提取事项,实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网核查,根据预设好的业务规则和参数,自动核验出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自动计算出职工可提取的最大额度,业务自动审核完成后提取资金即可同步到账。
优化提取服务共精简了
8项提取业务的26个提取要件
咱们以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例,一起看看有多方便——
优化提取前,职工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书、契证、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银行还款凭证、全额购房发票、银行储蓄卡8项要件办理提取。
优化提取后,职工仅需提供身份证,申报不动产权登记编号即可办理提取。
下一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加大“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推进力度,不断提升共享数据部门数量,提高共享数据质量,优化共享数据使用方式,增加共享数据应用场景,轻量化职工前端申报信息,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管理水平。
关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更多问题
看这里哦
Q:
本次出台的简化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的文件,对职工来讲有什么好处呢?
A:
对于职工来说,好处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缓解职工购房资金压力。以往职工新购住房,从签订购房合同到房屋建成再到下发不动产权证书,一般需要2-3年的时间,简化购房提取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前移至住房消费发生的同时;
二是彻底解决部分未下证职工不能提取公积金的历史遗留问题,所有2021年7月5日以前购房但未下证的职工,均可申请提取。沈阳租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经在2016年和2019年先后两次放开职工持备案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但那两次,是“有条件的放开”,设定了“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前置条件,来阶段性解决部分职工的“房证未发”提取问题。而本次简化购房提取条件,是全面的放开,彻底的放开。职工无论是否使用过公积金,只要新购房并签订购房合同,即可持备案合同申请提取。
Q:
“零材料”提取公积金,确实是方便职工提取的重磅利好。我自己也有商贷住房,以前我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结婚证、银行打印的还款明细等各种材料,现在“零材料”提取了,中心要核查多部门的业务数据,具体是如何做到的呢?
A:
职工在线下“零材料”提取看似简单,但数据在线上“跑腿儿”的事却很多,这得益于中心的大数据共享。
以您的商贷购房提取为例:您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或沈阳公积金APP,实名注册获取您的身份信息——根据身份证号联网获取您的婚姻信息——共享不动产登记数据获取您的购房信息——根据您的贷款银行共享信贷数据获取您的贷款及还款信息——校验您银行储蓄卡状态——最后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实时结算转账。经过一系列的系统互通互联互信互用,以往需要职工跑东跑西费时费力的提取,到今天得到了彻底的简化。
Q:
我想问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联网的问题。在沈的商业银行不少,所有银行贷款的住房信贷信息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能获取到吗?
A:
这也是下一步要着力完善的问题。目前在沈商业银行有40余家,而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已经与市场住房信贷份额占比较大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建立了联网核查机制,获取了这10家商业银行的自住住房贷款信息。下半年我们计划还将陆续协商8家商业银行,进一步拓展商贷信息的共享范围。预计到年末,我们将共享超80%以上的在沈商贷信息,也就是说,80%以上的商贷购房职工,提取公积金时都不需要再去银行打印还款明细,都可以“零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来源: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