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明确:这件事全国普及,6月底前完成,事关你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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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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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医改革政策还挺多的,国家医保局又发布了一大通知,通知紧扣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涉及多方面的内容。如:定点医药机构联网、支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多种就医介质直接结算等。
在哪儿都能看病,在哪儿看病都能报销,1个手机全搞定的生活,不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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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文件的具体内容,以及对大家的影响,以及相关的实操流程。
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要求,解决人民群众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对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每个省份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实现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基本实现上述5个主要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推进其他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或线上零星报销。
(一)扩大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各省份要全力推动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确保2021年底前所有省份、所有统筹地区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开通,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能够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二)积极推进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各省份要规范统一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申办途径、就医规定等政策措施。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使用全国统一的病种编码,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国家医保局重点推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各省份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区域协作,协商确定增补纳入联网结算的病种,探索将更多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或通过线上报销途径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三)全力推进定点医药机构联网工作。省级医保部门要指导所辖统筹地区加强协议管理,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应同步提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按照合理布局、分步纳入的原则,重点加大异地就医需求量大,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扩围力度。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定点零售药店提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四)持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服务。推行“承诺制”“容缺后补制”,推进异地就医备案“零跑腿”“不见面”等线上服务。已上线国家异地就医快速备案和已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省份,力争在2021年6月底前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未上线省份统筹推进系统改造和联调测试,尽快开通相关服务。2021年9月底前,全国所有统筹地区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提供统一的线上备案服务。
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试点省份要及时掌握和跟踪试点实施和运行情况,2021年6月底前将自评报告报送国家医保局。国家医保局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五)确保跨省直接结算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到位并平稳运行。2021年6月底前,按照《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接口规范(V2.0)》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部门应安全、平稳、有序地完成系统接口升级,新接口支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多种就医介质直接结算。2021年6月底前,各地应将全国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编码上传至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将开通的病种编码经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后同步上传。
(六)强化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高效。门诊结算时效强,各地应充分利用跨省异地就医业务协同管理机制,加强就医地与参保地间信息沟通。就医地应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加强监管,切实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国家医保局将探索零星报销线上办理的实现路径,参保地可将零星报销疑点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业务协同管理模块发起费用协查,就医地应积极配合,协助完成。
(七)加强异地就医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预付金和清算资金管理。省级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应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金收付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2号)等文件提出的时限要求,按期完成年度预付金额度调整、预付金紧急调增和月度清算资金拨付,以及在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内的确认工作。原则上,当月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费用应于次月20日前完成申报并纳入清算,清算时间延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当年度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费用,最晚应于次年第一季度清算完毕;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说明。
目前开通医保异地就医快速备案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地区很多,主要有以下这些:
截至2021年4月底,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宁夏和新疆22个省(区、市)的208个统筹地区依托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供快速备案服务。
天津、浙江、江西、重庆、四川、云南和陕西7个省市24个统筹地区实现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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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
第一点:医保异地结算将进入无卡时代,1个手机就能搞定。
依据:2021年6月底前,按照《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接口规范(V2.0)》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部门应安全、平稳、有序地完成系统接口升级,新接口支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多种就医介质直接结算。
身份证和社保卡结算,我们已经很熟悉了,但电子医保凭证怎么用,还是会有小伙伴不清楚,今天51酱先普及一下。
1. 医保电子凭证是什么,有哪些功能?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査询、医保结算、办理医保业务等功能。
2. 医保电子凭证的申领渠道有哪些?
所有参保人员可以直接通过国家医保APP或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合作银行手机 APP,自助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后领取激活使用。
各大政府服务平台APP或小程序: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在微信搜索医保电子凭证,找到相关小程序,使用手机号注册之后,进行实名认证并人脸识别,即可领取医保电子凭证。
支付宝:支付宝首页搜索“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参保城市,同意协议并激活,经过刷脸认证后,即可一键领取。
银行等渠道:在合作银行手机APP,选择“我的医保”,即可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3. 如何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要想使用医保电子凭证,首先要领取激活,在国家医保APP、支付宝、微信、银行。领取之后,医保电子凭证在线上和线下均可使用。
线上使用前需要在就诊机构的个人就诊信息卡里面绑定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然后进行挂号预约、医疗缴费时,选择使用医保支付项进行付款就可以了。
线下使用前要确认,医保定点医院或药店有没有开通电子医保卡扫码付的功能。如果支持医保卡扫码,直接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的二维码进行付款即可。
第二点,异地就医范围更广、病种更多、功能更多样。通知内容浓缩下来就4个方面:
1. 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2. 对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每个省份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实现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3. 已上线国家异地就医快速备案和已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省份,力争在2021年6月底前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2021年9月底前,全国所有统筹地区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提供统一的线上备案服务。
4. 2021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部门应安全、平稳、有序地完成系统接口升级,新接口支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多种就医介质直接结算。
来源:51社保网
【沈阳发布】7月1日起跨省个人医保账户可“通刷”
6月2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沈阳市医保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个人账户可以通刷;我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个人账户可以通刷;7月1日起无需备案,跨省个人账户可通刷。
破解参保人员异地购药难题
“从2月1日起,我市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正式启动运行,长期困扰人民群众的普通门诊异地结算问题得到解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范俐娟称,2020年底,我市在借鉴国内长三角等地区开展的区域内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基础上,积极推进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在经过2个月的系统开发后,医保中心完成了国家要求的370余项功能测试,实现了跨省普通门诊线上直接结算服务,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完成了历史性的突破,为双向异地参保人员提供了持卡门诊治疗和药店购药服务,切实破解了异地参保人员最为关注的异地购药难题。
截至5月底,我市参保人员省内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45万人次,总费用5059万元;我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5151人次,总费用133万元。
记者还了解到,2015年开始,沈阳市启动了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6年跨省实现了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功能。截至目前,我市异地就医备案人数超3万人,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超300家,累计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8万人次,医疗总费用近10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4.6亿元。
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实现两个全覆盖
按照先省内后跨省、先普通门诊后门诊慢特病的原则,沈阳市医保局全力推进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实现了“1+2+N”的服务模式,积极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1”是一套管理系统,即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开展我市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2”是实现了两个全覆盖,即省内14个城市全覆盖和跨省重点区域全覆盖。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个人账户可以通刷。我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个人账户可以通刷。
“N”是多种结算方式。一是支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结算时需要当地支持电子凭证结算模式)直接结算。二是门诊费用执行就医地的目录范围,参保地的结算政策。三是在我市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运行期间,作为参保地,我市继续保留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返还业务。
范俐娟称,下一步将重点推进门诊慢特病、门诊统筹、急危重症治疗等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进一步完善医保管理政策,依托国家异地结算平台,加快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
个人账户异地联网通刷无需提前备案
参保人员在哪可以查询到异地门诊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结算部部长王健称,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fuwu.nhsa.gov.cn),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模块中查询,包括住院、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查询到。另外,省直参保人员是可以在省内进行个人账户通刷的,目前,省保的参保人员可以持本人社保卡(或电子凭证)在沈阳联网的定点药店购药和医院门诊就医。
对于“药店和门诊个人账户异地联网通刷,需要提前备案吗”这个问题?王健解释称,分两种情况,一是沈阳参保人员在省内联网药店和门诊个人账户通刷,无需提前备案;跨省联网药店和门诊个人账户通刷,目前需要在异地安置备案的前提下进行,7月1日开始将无需备案,实现跨省个人账户的通刷,相关程序开发已近尾声,并有望在6月下旬提前实施。二是省内异地参保人员在我市药店、门诊使用个人账户,无需备案即可通刷;跨省异地参保人员仍需按参保当地的相关规定执行。
沈阳发布、沈报全媒体记者 樊华
沈阳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沈阳网)编辑 贺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