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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辽宁税务 日期:2020-07-18 人气:2134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关于印发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实施办法的通知
辽人社〔2020〕33号
各市人民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0年7月15日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