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热点问题汇总(下)_辽宁信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欢迎光临辽宁信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今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热点问题汇总(下)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05-29   人气:3218

问题41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什么优惠内容?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问题42

小微企业预缴时享受了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如何处理? 
答: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 
小微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问题43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什么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9〕21 号)规定,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 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 
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 
人每年 6000 元。 


问题44

2019 年度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可以享受什么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 
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 2019 年 76 号)规定,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 
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 



问题45

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是什么?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4〕75 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 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问题46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哪些?


一、工资薪金支出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据实扣除。
备注: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二、劳动保护支出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据实扣除。
备注: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三、职工福利费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14%
备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四、职工工会经费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2%
备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五、职工教育经费
(一)扣除标准限额比例:8%
备注: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扣除标准限额比例:部分企业职工培训费用据实扣除。
备注:
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动漫企业):单独核算、据实扣除。
2.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可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据实扣除。
3.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培训费用,与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并单独核算的,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据实扣除。

六、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五险一金)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据实扣除。
备注: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七、补充养老保险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5%
备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八、补充医疗保险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5%
备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九、业务招待费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60%,5‰
备注: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十、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一)扣除标准限额比例:15%
备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扣除标准限额比例:30%
备注: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扣除标准限额比例:不得扣除。
备注:烟草企业。

十一、公益性捐赠支出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12%
备注: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十二、扶贫捐赠支出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据实扣除。
备注: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十三、防疫捐赠支出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全额扣除。
备注:
1. 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2. 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

十四、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损失;税收滞纳金;赞助支出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不得扣除。

十五、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不得扣除。
备注: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十六、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一)扣除标准限额比例:5%
备注:一般企业按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扣除标准限额比例:18%
备注: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三)扣除标准限额比例:5%
备注: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四)扣除标准限额比例:据实扣除。
备注: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五扣除标准限额比例:不得扣除。
备注: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十七、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1%
备注:纳入管理经费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







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 号)
  四、《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 99 号) 
 五、《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 号)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15 号)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23 号) 

   八、《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 年第 60 号)

   九、《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19 年 76 号) 

   十、《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 2019 年第 49 号)

   十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 号)

   十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关于扩大固定资 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66 号) 

关注微信

企业服务
员工服务
业务咨询
  • 电话:024-88590009
  • 微信:zhaocai_91595
  • 邮件:job91595@163.com

合作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