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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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市人社局
日期: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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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范围对象:对沈阳市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双培育计划”入库企业新引进的实用人才(2018年1月1日后社保关系由外地转入我市或户籍由外地迁入我市,同时正在引进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或技师职业资格等级,首次购买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承诺在引进企业工作五年以上,经企业推荐,可享受购房补贴(已享受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的除外)。
2.补贴标准:全日制博士毕业生补贴6万元、硕士毕业生补贴3万元、本科毕业生和技师补贴1万元。
二、申报资料
1、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买住房补贴申请表;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技师持本人身份证、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首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加盖单位公章;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首次购买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申报→审核(公示)→复核→拨付资金
四、申报时间
购房补贴由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时受理,每月集中申报。
六、受理部门及地址: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持所需要件到工作所在企业申请购房补贴。企业按要求对申请人要件进行初审,合格后携带相关要件、营业执照副本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沈阳市科技企业“双培育计划”入库企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购房补贴。
七、联系方式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22531302
沈河区人社局 24855507 和平区人社局 31912275
皇姑区人社局 86267667-8102 大东区人社局 88504833
铁西区人社局 25711356 于洪区人社局 85831307
浑南新区人社局23844089 沈北新区人社局89863050
苏家屯区人社局 89121280 辽中区人社局 87821329
新民市人社局 87851026 康平县人社局 87338066
法库县人社局 87125305 经济开发区人社局2537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