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电话
024-88590009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0-25 人气:3329
“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我是不是应该也拿一份?”,“合同期一年试用期最多是2个月吗?”,“单位超过一个月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在签劳动合同时,你是不是总莫名有些紧张呢?别紧张,下文整理了签订劳动合同之“一二三”,帮你搞清楚。
注意: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除以上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