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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日期:2025-11-20 人气:18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沈医保发〔2023〕19号)。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构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设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从2024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构成:
1.在职职工计入标准为本人医保缴费基数的2%;
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每月80元定额划入;
3.个人账户中的利息。
划入的个人账户资金继续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