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_辽宁信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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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

作者:   来源:   日期:2025-11-20   人气:18

 政策依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的通知》(沈人社发〔2016〕17号)、《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1〕93号)、《关于执行省医保待遇清单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通知》(沈医保发〔2022〕1号)、《关于调整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通知》(沈医保发〔2023〕2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政策的通知》(沈医保发〔2024〕28号)。

1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2024年1月1日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性参保人员,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由男满25年逐步调整至男满30年。调整方式为每年递增1年的方式,至2028年调整为30年,2022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达到我市职工医保规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参保人员,需要缴纳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调整为10年。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缴足最低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参保人员退休时,未缴足职工医保最低年限的及实际缴费年限的,以上年全口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6%比例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统筹基金,自趸缴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也可以继续按月缴费,享受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待缴足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后,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2参加沈阳统筹区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计算为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不计入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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