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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日期:2023-08-31 人气:589
(一)“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申请材料包括: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受理银行同行);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二)“先还后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申请材料包括:
“先还后贷”方式包括商转公贷款预审、商贷结清、注销抵押登记、签订借款合同等环节。其中:贷款预审和签订借款合同环节需职工到公积金中心提供相应要件。
在商转公贷款预审时,须提供下列要件: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受理银行同行);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在原商贷已结清并注销抵押登记后到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时,须提供下列要件:
5.商转公贷款预审时,中心出具的《商转公贷款预审审批单》原件;
6.原商贷结清证明原件;
7.《不动产电子登记(簿)查询证明》(借款申请人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手机App-服务-住房租房-登记簿证明,下载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