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办理条件_辽宁信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欢迎光临辽宁信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办理条件

作者:   来源:   日期:2023-08-31   人气:614

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基本条件可以从“人、贷、房”三个方面判断:

人:

作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也就是本人和配偶),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夫妻至少一方在沈阳公积金中心连续6个月(含)以上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3.名下只有1笔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

房:

使用商业贷款购买的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位于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市内九区+四个郊区县);

2.已下发房产证且用途为自住住宅;

3.仅有1个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商贷银行。

贷: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仅有的1笔住房商业贷款,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已偿还5年(含)以上;

2.近2年内无逾期还款记录;

3.商贷银行同意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该笔贷款。

关注微信

企业服务
员工服务
业务咨询
  • 电话:024-88590009
  • 微信:zhaocai_91595
  • 邮件:job91595@163.com

合作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