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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日期:2023-04-20 人气:1036
整合异地就医备案类型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外出人员两类。
(一)备案类型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我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包括原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以上人员须满足在备案地居住6个月以上,且本人有异地居住要件或未成年人投奔异地监护人,监护人有异地居住要件。
2、临时外出人员,指除上述情况外,各类临时在异地就医的人员(含原异地转诊、探亲人员)。
(二)备案条件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本人或监护人具有异地居住要件,未成年人投奔异地监护人的另需提供关系说明。异地居住要件是指户口或房产证或居住证,具有其中任意一种备案材料即可;未成年人是指我市参保身份为未成年人、中小学生的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实行承诺制办理和提供要件办理两种业务办理方式,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异地备案即时办理,即时生效。
1、承诺制办理方式,可使用承诺书代替异地居住材料。
2、提供要件办理方式,向经办业务窗口提供居住要件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核后现场办理。
(四)办理渠道
1、线上渠道: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或使用沈阳智慧医保APP、沈阳政务服务APP、辽事通APP、盛事通APP,线上办理跨省及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2、线下渠道:可到医保中心各区服务窗口或自助一体机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