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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日期:2023-04-20 人气:1157
一、事项名称
军队与灵活就业人员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二、事项简述
沈阳户籍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部队转移资金到账情况下可以将原在部队缴纳的养老保险转移至沈阳个体从业人员账户下
三、办理材料
(1)通过联网数据获得个人转移信息,无需提供任何材料
(2)无法通过联网数据获得,需本人提供《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结果送达
即时办结
七、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机构及地点
和平分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即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沈河分中心:沈河区西顺城街96号
大东分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即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
皇姑分中心:金山北路21-8号
铁西分中心: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
经济开发区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
苏家屯分中心: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88号3门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浑南分中心:浑南区全运路109号沈阳创新天地H座2楼、7楼
沈北分中心: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保分厅
辽中分中心:辽中区滨水新区蒲水路28号
康平分中心:康平县滨湖东四街东,顺山一路南
法库分中心: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2号 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新民分中心: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九、咨询查询途径
和平分中心:024-31911570
沈河分中心:024-84123958
大东分中心:024-88219606
皇姑分中心:024-86264788
铁西分中心:024-82910601
经济开发区分中心:024-85810663
苏家屯分中心:024-89821285
浑南分中心:024-23781370
沈北分中心:024-89605784
辽中分中心:024-87882788
康平分中心:024-87336411
法库分中心:024-87123607
新民分中心:024-27624729
十、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总后勤部 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 第六条 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以及由人民政府安排到企业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其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