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电话
024-88590009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12-27 人气:1492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
包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只要其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
如发生工伤
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微信号:rsbzw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