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员工是否“加班”?什么样的加班不合理?_辽宁信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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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员工是否“加班”?什么样的加班不合理?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10-13   人气:1099

无论是员工还是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强制员工无偿加班不合法。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强迫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在实际情况中,符合“用人单位安排”“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情形的,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企业可以根据业务量制定员工当月的绩效考核任务,员工主动加班完成自己未完成的工作任务时不需要支付加班费;还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设置合法的加班审批流程,评估后再确定是否需要加班,避免支付不必要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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