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_辽宁信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欢迎光临辽宁信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盘锦市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

作者:招才人力   来源:招才人力   日期:2021-12-20   人气:1076

辽宁省自2019111日起,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26号),临时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金1231.2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金标准1299.6。下图是以20219月盘锦盘锦市最低工资标准1710元为基础的计发标准,具体以申报时现行政策为准,下图只做参考:

领取待遇类型

10年以下

10年以上

失领取业金标准

1539/

1624.5/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仅限疫情期间,无医疗待遇)

缴费不足一年769.5

1年以上10年内1231.2

缴费10年以上1299.6

转异地领取失业金标准

按照各省市失业金标准执行

女职工失业金期间生育补助金

生育当年可享受失业金待遇总额的50%

关注微信

企业服务
员工服务
业务咨询
  • 电话:024-88590009
  • 微信:zhaocai_91595
  • 邮件:job91595@163.com

合作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