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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 01葫芦岛市医疗保险参保办理02葫芦岛市医疗保险停保办理03待遇起始时间04医疗卡的办理、开通、挂失补办05个人账户(医疗卡)划账比例06医疗保险的转入、转出07死亡退费08长期异地就医申请09临时外出备案010回葫芦岛报销011葫芦岛市医疗保险中心地址、电话…
查看详细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甲 龙港区:文化路与茨齐路交汇路口 连山区:连山区滨河路2-3号 南票区:龙山路40号 建昌县:建昌县石梨线府兴街12号 兴城市:兴城市临河路30号 绥中县:绥中镇新兴街1段19号劳动大夏
查看详细⑴办理条件:城镇在职职工参保人因探亲、临时外出期间突发疾病,未申请异地备案(或已经备案的因备案地医院没有联网结算功能) ⑵办理流程: ①费用结算后六个月内提交相关材料,负责人持材料至所属医保局办理; ②审核结算后,由市医保局将所报销医疗费用转至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中,到账时…
查看详细⑴适用范围:葫芦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临时异地出行期间因疾病治疗需要,可办理临时外出备案。 ⑵生效时间:申请提交后,当日生效,有效期两个月,超期可接续申请。 ⑶就医待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就医流程、规定和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
查看详细1、适用范围:葫芦岛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户籍迁入定居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具体包括异地定居、异地就学、异地养老、异地投奔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2、办理方式: 自行办理:职工自行手机下载“辽事通”APP注册登录后选择“异地就医”模块,点击“长期异地”…
查看详细所需要件: ⑴死亡证明2份; ⑵家属的医保卡开通金融功能,或者银行卡原件复印件; ⑶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报表。 温馨提示:死亡证明中家属的姓名要与提供的银行卡开户人姓名一致,不一致的需额外提供一份家属的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查看详细医疗保险转入、转出是指医疗保险从葫芦岛市以外的其他城市转入(合并)到葫芦岛市医疗账户,或者从葫芦岛市医保账户转出到葫芦岛市以外的其他城市。 ⑴转入(合并) 自行办理:参保人员可以本人带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异地医疗参保凭证到葫芦岛市医保中心自行办理即可。 单位办理(仅限特定…
查看详细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构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设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的构成: ①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②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划账部分。 ③个人账户中的利息。 ⑵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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