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辽宁信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优化5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优化5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4/10/10

一是优化“商转公”贷款政策。取消“商转公”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条件,将“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中“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首次或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申请条件保持不变。 二是拓展“商转公”贷款政策覆盖面。将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查看详细
公积金不买房,还有哪些用途??

公积金不买房,还有哪些用途?? 2024/08/15

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提取条件: 1、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适用范围为县区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住房)2年之内; 2、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3、提取申请人须提供提取房产的“档案号/备案合同号/不动产受理编号”作为联…

查看详细
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2024/08/15

1.增加收入 住房公积金连本带息属于职工个人,职工个人和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免征个人所得税。 2.住房储蓄 每月缴存公积金相当于职工为自身的住房消费进行储蓄。满足购房、租房等提取条件的话就可以按照规定提取使用。 3.…

查看详细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年龄限制吗?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年龄限制吗? 2024/08/15

参保人员在按国家规定 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 均可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 办理关系转移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需办理衔接的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可申请办理制度衔接。 …

查看详细
省内流动就业,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吗?

省内流动就业,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吗? 2024/08/15

01 企业职工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目前,全国各省已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省内流动就业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只需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02 如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需要转…

查看详细
用人单位能单方决定不安排职工年休假吗?

用人单位能单方决定不安排职工年休假吗? 2024/07/18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查看详细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线上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吗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线上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吗 2024/07/18

目前,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zwfw.mohrss.gov.cn)已开通网上申请功能,您可登录网站后进行申请。

查看详细
进行了失业登记,影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吗?

进行了失业登记,影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吗?... 2024/07/18

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由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查看详细
灵活就业人员能参加个人养老金吗?

灵活就业人员能参加个人养老金吗? 2024/07/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明确,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只要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不管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最少有一次缴费,就可…

查看详细
灵活就业人员能在非户籍地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灵活就业人员能在非户籍地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2024/07/18

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目前,除个别超大城市外,各地均已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籍限制。

查看详细
就业困难人员  如何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 如何认定? 2024/07/18

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 由本人向户籍地 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 提出申请 经过初审、公示等程序 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进行审核认定 具体范围和详细申请流程,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查看详细
国家医保局密集释放新信号!医保医疗医药如何相向而行

国家医保局密集释放新信号!医保医疗医药如何相向而行... 2024/07/18

近日,国家医保局连发公告向医疗机构和一线医护人员抛出“绣球”,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典型案例及“检查检验类”科普文章,密集释放出“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的新信号。 第一财经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国家医保局的这两封“约稿函”受到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广泛响应。征集“检查检验类”科普文章的公告…

查看详细

关注微信

企业服务
员工服务
业务咨询
  • 电话:024-88590009
  • 微信:zhaocai_91595
  • 邮件:job91595@163.com

合作客户

  • 8
  • 9
  • 12
  • 10
  • 7
  • 6
  • 5
  • 4
  • 3
  • 2
  • 1
  • 13
  • 15
  • 16
  • 14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