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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行业资讯业务通知

什么情形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作者:   来源:   日期:2026-03-26   人气:1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

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

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

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

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