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转入、转出是指医疗保险从鞍山市以外的其他城市转入(合并)到鞍山市医疗账户,或者从鞍山市医保账户转出到鞍山市以外的其他城市。
⑴转入(合并)
自行办理:参保人员可以本人带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异地医疗参保凭证到鞍山市任一医保中心自行办理即可(推荐使用)。
单位办理(仅限特定客户):
所需要件:
①《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表》、(本人办理则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②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没有可不提供);
③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④外地医保局(中心)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
办理期限:三个月左右合并完成
温馨提示:医疗保险转入(合并)只能转缴纳年限,不能转入医保卡的款项。
⑵转出
自行办理:参保人员可以本人带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异地医疗参保凭证到医保关系所在区市的医保中心自行办理即可(推荐使用)。
单位办理(仅限特定客户):
转移缴费年限同时办理医保卡余额返还
⑴办理条件:鞍山所在参保单位停保后
⑵所需要件:
①《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表》;(本人办理则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②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签名并按手印、联系电话;
③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需开通金融功能),未开通的可以提供医保卡原件、复印件;
⑶办理期限:两个月左右,办理的时间段是根据当地医保局收到接收函的时间。
⑷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去就近医保局查询。
温馨提示:最后一次领取过失业金的,提醒员工先去鞍山市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因为离职最后一家单位已不是我公司,是失业局在缴纳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