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时间:每月7日-月底最后一日
(2)重复缴费退费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重复信息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局出具的其他证明已缴费材料)
④提供本人的鞍山银行卡复印件,并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在职非因公死亡退费
①《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居民殡葬死亡证明》,火化收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本人注销页原件和复印件
③领取人(继承人)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④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要求直系亲属,即配偶、子女、父母)
⑤职工本人鞍山银行卡开户手续(或存取款交易票据)(到银行存1块钱,有个银行的存款小票证明,不能ATM存,只能窗口存)暂时不要销户
⑥继承人有争议的,需要提供公证处证明材料
⑦《承诺书》(社保窗口提供格式)
(4)在职非因公死亡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遗属
遗属是指:死亡职工配偶及父母及孩子—配偶及父母达到退休年龄并且无经济来源,孩子未满18周岁
①《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认定表》一式四份加盖公章;
②养老窗口打印死亡员工缴费明细盖章;
③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殡葬火化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⑤享受申办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死者页,被供养者页,两个户口本应出示结婚证及人事档案);
⑥被供养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8年前结婚的可免),离婚同时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还需提供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⑻未成年子女享受遗属补助待遇,需要提供正规学籍证明学校盖章,还需要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⑨街道出具被供养者无工作、无地、无经济来源、无低保证明,街道加盖公章并留下街道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⑩《参保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卡》一份签字按手印。
(5)孩子考上大学(供养到孩子大学毕业)续发手续:
①街道无低保证明(街道经办人姓名.电话.街道盖章);
②大学学籍证明(全日制无补助学校),证明标注姓名,身份证信息,毕业时间(精确到哪年哪月毕业);
③《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续发待遇认定表》一式四份
④办理遗属时返还给家属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认定表)相关机构盖章的原件,办理续发时窗口需要收回。
(6)移民退费所需材料
①丧失中国国籍:带有“IMMIGRANT”(移民)字样的护照签证复印件;
②居住地政府出具移民手续(经翻译部门译为中文)复印件;
③参保本人、法定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本人鞍山银行结算卡(必须为一类卡)复印件;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银行行号;
⑤开卡单原件或银行窗口存取款凭证原件。
注:如有外国人退费另需提供外国人护照经翻译部门译为中文复印件。
(7)达到退休年龄缴费未满15年/外市退休需要退鞍山当地社保账户内个人部分,外市账户内费款在保险所在地社保局办理退费。
①身份证A4复印件
②户口本首页、本人页A4复印件
③鞍山银行结算卡(必须为一类卡)复印件及办卡手续原件,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银行行号
④养老缴费不满15年一次性支付申请表(缴费不满15年)
⑤退休审批表、退休证、退休单位证明A4复印件
温馨提示:
1、退费将于申报后60日内打入参保人员的银行卡中;
2、退费仅退个人缴费部分。
养老退费过程中不明事宜可拨打业务经办电话:0412-2262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