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合并:
⑴办理时间:全月
⑵办理条件:鞍山户籍;
⑶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②单位填写人员信息合并登记表加盖公章
⑷办理方式:
①自行办理:参保人员到单位填写“合并登记表”后,自行到单位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并户。
②单位办理:单位持参保人员填写的“合并登记表”到单位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并户(限特定客户提供该项服务)。
辽宁省外合并:
⑴办理方式:
①自行办理:携带外省市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填写的 “合并登记表”,自行到单位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并户。
②单位办理:单位持参保人员提供的外省“养老保险转移凭证”、参保人员填写的“合并登记表”,以及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单位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限特定客户提供该项服务)。
养老保险并户过程中不明事宜可拨打业务经办电话:0412-2262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