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2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不及时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和解除备案手续将影响您继续参保社会保险。
⑴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一定本人亲自办理,离职手续不能代办);
⑵用工单位出具的离职审核表或者介绍信(证明您已在用工单位办结交接事宜),或者用工单位邮件告知离职人员名单。
⑴申领条件:
①被动离职(辞职不符合规定);
②失业保险缴费满足1年(可以合并辽宁省内其他城市缴费年限计算);
③离职后未立即再就业。
⑵办理时间:
①工作日,申领人本人到市就业局(消防劳动大厦)2楼失业保险处办理。
⑶所需材料:
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②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
③外地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或暂住证领取凭证;
④之前办理过失业金停领手续,有剩余失业金未领完,需合并计算领取的,请提供《失业金停发通知单》;
⑤退役军人提供《工龄确认表》或《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
1、社保五险停保、转出:
①停保时间:您到我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后,每月8日(遇节假日延后)为您办理社会保险的停保事宜,未及时到我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的,将影响停保的时间。
②停保单的开具:
停保后社保五险不出具任何单据。
③转移单的开具:
养老保险转移单的开具:当您的养老保险要转往辽宁省以外的城市时,可持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到参保所在区的社保局自行打印转移单。
医疗保险转移单的开具:当您的医疗保险要转往本溪市以外的城市时,可持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到参保所在区的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转出。
失业保险转移单的开具:当您在本溪市以外的城市要合并领取失业金时需要开具失业保险转移凭证,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市就业局失业保险处自行办理即可。
④离职后社保五险的接续:
如果入职其他单位直接由新单位办理缴费即可;
如果没有新单位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以个体身份继续缴费,到户口所在区、或者暂住证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医保中心个体窗口办理缴费事宜,具体操作按个体窗口要求办理。
如果暂时不想继续缴费,可以不缴费,不缴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工龄,不影响您以后的继续参保,目前政策也无需对空档期进行补缴。
※更多五险一金政策,请至“五险一金”模块中进一步查看了解。
2、公积金停保、转出:
⑴公积金停保的默认为“封存”状态,如果有新单位为您继续缴费公积金,只需您向新单位提供你的个人公积金账号。新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
⑵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状态查询:
①登录网址查询:www.bxgjj.com
②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⑶公积金只能单位为您缴费,个人无法进行公积金缴费。无单位缴费期间可以空档不缴费,待有新单位为您参保公积金后继续缴费。目前政策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最短缴费期限(补缴不算年限),政策时时调整,具体以公积金公布的政策为准。
※更多公积金政策,请至“公积金”模块中进一步查看了解。
离职办理不明事宜,可拨打员工服务电话:024 43296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