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入职后3日内到我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署事宜。如果公司另行通知您办理的时间和地点,以公司通知时间为准,如无通知,请按上述时间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署事宜。
⑴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一式三份;
⑵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一式三份;
⑶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有晋升需求、职称进级需求的员工,如果有职称证、技术岗位证书的也请同时提供);
⑷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白底);
⑸请提供招商银行的银行卡号,用于发放工资使用(通过我鞍山分公司发放工资的员工请提供交通银行的卡号);
⑹对于单位告知另行准备的材料请同时提供,未另行通知的按上述材料准备即可。
⑴养老保险:
①新开户:我公司直接为您办理养老保险开户工作即可,无需您自行办理保险转接操作。
②续保(转入):请于参保当月8日(遇节假日请提前办理)前办理原养老保险的停保事宜。
养老保险在原单位缴纳的请通知原单位在规定日期办理停保,同时告知前单位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备案事宜;养老保险以个人身份缴纳的请到参保所在区的社保局(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停保事宜。
※更多养老保险政策请查阅“五险一金”中对应城市的“养老保险”政策。
⑵医疗保险:
①新开户:我公司直接为您办理医疗保险开户工作即可,无需您自行办理保险转接操作。
②续保(转入):请于参保当月8日(遇节假日请提前办理)前办理医疗老保险的停保事宜。医疗保险在原单位缴纳的请通知原单位在规定日期办理停保事宜;医疗保险以个人身份缴纳的请到参保所在区的医保局办理停保事宜。
※更多医疗保险政策请查阅“五险一金”中对应城市的“医疗保险”政策。
⑶失业保险:
①目前未处于领取失业金状态:无需原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停保手续,我公司可以直接参保。
②目前正处于领取失业金状态:本人9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到鞍山市就业服务中心(铁西劳动大厦后楼一楼大厅)办理失业金停领手续,失业、医疗和生育保险将于办理停领的当月参保。
※更多失业保险政策请查阅“五险一金”中对应城市的“失业保险”政策。
⑷工伤、生育保险:
工伤和生育保险在原单位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停保的同时,这两个险种也随之停保,无需额外办理停保手续。
※更多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请查阅“五险一金”中对应城市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
⑸公积金:
*请确认单位为您缴纳公积金,再按如下操作;如果不缴纳公积金,无需办理相关事宜,以免错误转入*
①新开户:指原来未在鞍山市参保过公积金,或者曾经办理过公积金,之前办理了销户提现,取消了公积金账户,这种情况我公司直接为您办理公积金开户,无需您自行办理公积金转接操作。
②续保(转入):指原来在鞍山市参缴过公积金。“员工原公积金账号已转入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账户封存,我单位将员工公积金账号由托管中心转入我单位启封缴费。”
※注意:员工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账户封存请于当月15日前转入,晚于规定时间(遇节假日提前)转入的当月无法进行公积金缴费,您的公积金连续缴费年限将中断重新计算。
③鞍山市公积金状态查询方法:
下载“手机公积金”APP,身份证号注册,登入后可查询本人公积金参缴状态。
※更多公积金政策请查阅“五险一金”中对应城市的“公积金”政策。
⑴因员工自身原因未能按上述日期签署劳动合同、本人意愿不按政策及公司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公司将与你解除聘用关系,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赔偿)金;未按上述日期提交相应材料,以及未办理原保险停保事宜,导致社会保险不能正常缴纳的,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更多五险一金政策,请至“五险一金”模块中进一步查看了解。
因员工自身原因未能按上述日期签署劳动合同、本人意愿不按政策及公司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公司将与你解除聘用关系,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赔偿)金;未按上述日期提交相应材料,以及未办理原保险停保事宜,导致社会保险不能正常缴纳的,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入职办理不明事宜,可拨打员工服务电话:0412-2262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