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适用范围: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户籍迁入定居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具体包括异地定居、异地就学、异地养老、异地投奔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⑵办理方式
自行办理:职工自行手机下载“沈阳智慧医保”APP注册登录后选择“异地就医”模块,点击“长期异地”办理异地长期备案。(推荐使用)(注意:须在住院前开通此业务)
单位代办:
①所需要件: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及备案地的城市(省+市)、手机号码
⑶就医结算:持本人开通医保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
⑷就医待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就医流程、规定和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
温馨提示:
1.参保人员长期居外登记备案成功当日生效,生效后封锁在本市的住院等统筹待遇;
2.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一经办理半年之内不得变动,半年后可办理取消或变更其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