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转入、转出是指医疗保险从沈阳市以外的其他城市转入(合并)到沈阳市医疗账户,或者从沈阳市医保账户转出到沈阳市以外的其他城市。
⑴转入(合并)
自行办理:参保人员可以本人带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异地医疗参保凭证到沈阳市任一医保中心自行办理即可(推荐使用)。
单位办理(仅限特定客户):
所需要件:
①《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表》、(本人办理则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②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没有可不提供);
③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④外地医保局(中心)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
办理期限:三个月左右合并完成
温馨提示:医疗保险转入(合并)只能转缴纳年限,不能转入医保卡的款项。
⑵转出
自行办理:参保人员可以本人带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异地医疗参保凭证到沈阳市任一医保中心自行办理即可(推荐使用)。
单位办理(仅限特定客户):
转移缴费年限同时办理医保卡余额返还(医保卡内余额不是零,必须办理款项返还)
⑴办理条件:沈阳所在参保单位停保后
⑵所需要件:
①《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表》;(本人办理则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②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需开通金融功能),未开通的可以提供医保卡原件、复印件及盛京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⑶办理期限:两个月左右,办理的时间段是根据当地医保局收到接收函的时间。
⑷查询方式:可拨打电话024-12345-1-7-1-7(输入密码可查询),或带着身份证去就近医保局查询。
温馨提示:最后一次领取过失业金的,提醒员工去沈阳市医保局办理(因为离职最后一家单位已不是我公司,是失业局在缴纳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