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申请条件:职工已在新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且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⑵办理要件:
①职工身份证原件;
②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的,除提供上述要件外,还须提供《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⑶办理流程:
①柜面办理:职工本人或单位公积金经办员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②网上办理:职工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页面或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办理。
③微信收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登录注册——服务——转移接续——选择转出住房公积金中心和转入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名称即可——无需填写单位名称和公积金账号——提交申请即可(推荐,简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