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申请所需准备材料】
1、网上办理:员工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手机电话、申请就医地(市)、转移日期。
2、窗口办理:员工持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公司填写“用人单位外派在职职工承诺书”由我公司办理。
【异地就医报销所需准备材料】
1、住院病历(包括:首页、入院记录、临时及长期医嘱单、检查化验单、影响报告单、手术及麻醉记录、出院小结)加盖病历专用章;
2、住院收据原件;
3、加盖医院印鉴的医疗费用明细单;
4、患者本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5、本人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患者父母或配偶的异地居住证明;
7、患者与父母或配偶的关系证明;
8、单位出具的探亲假证明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
1、申请异地就医后,半年内不能取消异地就医结算待遇。
2、医疗保险缴费次月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安置,以沈阳市医保中心审批日期为准,一般24小时之后异地待遇生效;
3、员工已经申请异地就医的,可在当地医保卡联网医院进行就医,在沈阳就医不能享受报销待遇;如果是突发疾病,需携带相关病例及医疗费到沈阳市医保局审批,才能确定是否能进行报销;
4、员工在申请异地就医过程中待遇未生效的,只能在沈阳就医享受报销待遇;
5、门诊相关费用不能报销,只有住院才可以报销;
6、如有特病证人员,需去窗口特殊申请;
7、员工在申请异地联网结算之后,可直接持本人医保卡进行结算;
需办理异地就医申报的员工如未遵守该须知所述要求,并导致不能正常享受异地就医待遇的,出现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