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有利于缓解购房者的购房资金压力。以前职工购房,自有资金不足时,需要通过借、贷等方式自行筹措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这次政策优化增加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的功能。职工可以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作为首付款直接划转至卖方账户,不需要再筹借过桥资金。并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贷额度计算仍以提取首付前的账户余额为准,这种“又提又贷”的方式可以大大减轻职工购房的资金周转压力。
二是有利于减轻购房者的购房融资成本。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长期住房储金,虽然有着比较稳定的收益率,但相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来说,还是有一定利息差的。此次提取付首付政策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来说,可以有效的提高购房者的购房首付资金占比,最大限度减少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购房者可以节省更多贷款利息,职工按月还款压力也更小。
三是有利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项政策的出台可以降低购房者的购房成本,提振职工购房置业意愿,更好刺激我市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释放,进而更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