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合并:
辽宁省内默认合并到现参保地,如果其他城市有未停保状态的养老保险,社保会联系员工本人或现参保单位。办理停保后即可合并。
辽宁省外合并:
⑴办理方式:
①自行办理:登录手机APP“掌上12333”-服务-社保关系转移-社保转移申请,按提示填写提交即可。
②单位办理:单位持参保人员提供的外市养老保险转移凭证、参保人员填写的填写的“合并登记表,以及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单位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限特定客户提供该项服务)。
养老保险并户过程中不明事宜可拨打业务经办电话:024- 7281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