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办理条件:城镇在职职工参保人因探亲、临时外出期间突发疾病,未申请异地备案(或已经备案的因备案地医院没有联网结算功能)
⑵办理流程:
①费用结算后六个月内提交相关材料,负责人持材料至所属医保局办理;
②审核结算后,由市医保局将所报销医疗费用转至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盛京银行卡中,到账时间在十个工作日左右;
⑶所需要件:
①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临时及长期医嘱单、检查化验单、影响报告单、手术及麻醉记录单、出院小结)加盖病案专用章;
②住院收据原件;
③加盖医院印鉴的医疗费明细;
④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原复件,(如未开通的需持患者医保卡复印件及盛京银行卡复印件)1份;
⑤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⑥填写一份《探亲假承诺》(仅限探亲提供),可到单位填写。
温馨提示:探亲假首要条件是需在我公司参保一年才可办理,一年只能办理一次。具体情况按窗口老师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