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转入、转出是指医疗保险从营口市以外的其他城市转入(合并)到营口市医疗账户,或者从营口市医保账户转出到营口市以外的其他城市。
⑴转入(合并)
自行办理:参保人员可以本人带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异地医疗参保凭证到营口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科
单位办理(仅限特定客户):
所需要件:
①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外地医保局(中心)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
办理期限:三个月左右合并完成
温馨提示:医疗保险转入(合并)只能转缴纳年限,不能转入医保卡的款项。
⑵转出
自行办理:参保人员可以本人带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异地医疗参保凭证到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科
注转入户籍所在地需要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转入异地新单位需要提供新单位合同复印件。医保科内有余额,提供一张本人营口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办理(仅限特定客户):
⑴办理条件:所在参保单位停保后
⑵所需要件:转入户籍所在地需要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转入异地新单位需要提供新单位合同复印件。医保科内有余额,提供一张本人营口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