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适用范围:盘锦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临时异地出行期间因疾病治疗需要,可办理临时外出备案。
⑵生效时间:申请提交后,当日生效,有效期两个月,超期可接续申请。
⑶就医待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就医流程、规定和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
⑷办理方式:
自行办理:职工自行手机下载“盘锦智慧医保”APP注册登录后选择“异地就医”模块,点击“临时外出”办理临时外出备案。
温馨提示:
1.异地待遇逾期自动失效,不需再做操作,不封锁盘锦本地待遇。
2.申请次数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