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停保人员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及锦州银行卡到户口所在区或暂住证所在区失业窗口办理
⑵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7号文件的要求,2021年11月30日(含)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申领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2021年1月1日-2021年11月30日(含)新发生的,申领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
⑶失业补助金的标准: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
⑷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时间: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州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