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时间要求:工伤报销可以在认定下发后进行报销,如病情需要继续治疗检查的,可以在第一次报销后继续治疗,随治随报,或者治疗完毕后统一报销。
⑵所需材料
①《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供)
②医疗票据原件,与票据时间金额相对应的门诊病历
③开药处方(中成药,西药需要提供处方签)
④检查报告单(CT,DR,之类需要提供影像学报告单)
⑤住院病历(盖医院公章)
⑥医疗费用清单
⑦再次住院需要提供旧病复发表(到单位填写)
注意事项:
1.员工发生工伤应选择须在工伤定点医院诊治,员工不能使用医保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必须工伤当天入院挂“急诊”,在病情稳定后需要到工伤定点医院。
2.员工如首次治疗后需二次住院或旧伤复发需住院治疗,需要填写《工伤旧病复发》医院盖章后,单位人事到社保局盖章,社保批准后,员工方可进行旧病复发治疗。
3.如员工在异地发生工伤,首次应以“急诊”在异地就医治疗,病情稳定后转至定点医院继续治疗。关于异地工伤的政策随时调整,如员工有异地发生工伤,需要提前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