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医疗卡的办理
①在丹东市新开户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医疗卡将在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后的2个月内下发,请直接到公司前台领取即可。
②之前在丹东市参保过医疗保险的(包含学生医保、居民医保)不再下发医疗本卡,继续使用原来的医疗卡即可。如果丢失,可以参照“挂失补办”流程进行补卡。
*温馨提示:医疗中心只发放医疗卡,不再发放医疗本。
⑵医疗卡的开通
可通过下列任一形式开通医疗卡的使用功能:
①在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时即启用社保功能;
②合作银行: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到社保卡所属银行网点办理金融功能启用同时启用社保功能;
③自助一体机:在医保经办机构的自助一体机上使用社保卡及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即可实现社保功能的启用。
④定点药店:已有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如原医保卡有密码,可以直接使用社保卡通过密码验证的方式启用社保功能;如无密码,则可以通过读取原医保卡激活新社保卡的方式启用新卡的社保功能。
⑶医保卡密码设置方式
①定点药店;
②合作银行;
⑷开通银行金融功能
参保人员持本人的丹东市社会保障卡及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到社保卡所属银行任一网点进行金融功能启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且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原件、未成年人户口簿原件到丹东银行任一网点代为办理启用业务。
⑸医疗(社保)卡挂失补办
①通过丹东“惠民”APP预挂失;
②通过服务电话95533预挂失;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预挂失后,确认无法找回的,15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就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挂失取卡业务;
③带着身份证原件到丹东市社保局触摸屏当时申请当天就能取卡(推荐办理);
④到指定银行申请办理;
温馨提示:参保次月才能使用医保卡,当月启用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