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合并:
⑴办理时间:全月
⑵办理条件:
①丹东户籍;
②如果非丹东户籍,也可以合并。
⑶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②单位填写人员信息合并登记表加盖公章
⑷办理方式:
①自行办理:参保人员到单位填写“合并登记表”后,自行到单位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并户。
辽宁省外合并:
⑴办理方式:
①自行办理:本人带身份证到丹东社保局三楼转移科办理
养老保险并户过程中不明事宜可拨打业务经办电话:0415-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