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_辽宁信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欢迎光临辽宁信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铁岭市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

作者:招才人力   来源:招才人力   日期:2022-03-28   人气:2482

辽宁省自2019年11月1日起,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5%;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26号),临时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上调至90%;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上调至95%。下图是以2021年9月铁岭市最低工资标准1580元为基础的计发标准,具体以申报时现行政策为准,下图只做参考:

领取待遇类型

10年以下

10年以上

失领取业金标准

1343元/月

1422元/月

临时性提高领取失业金标准(至疫情结束三个月)

1422元/月

1501元/月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仅限疫情期间,无医疗待遇)

711元/月

1137.6元/月

转异地领取失业金标准

按照领取地失业金标准执行

女职工失业金期间生育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工作不满1年的711元/月,工作1年以上的领取1137.6元/月

关注微信

企业服务
员工服务
业务咨询
  • 电话:024-88590009
  • 微信:zhaocai_91595
  • 邮件:job91595@163.com

合作客户